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4-03-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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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体要求

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把处置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当前头等大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坚持“全校动员、部门配合、依法规范、联防联控、科学应对、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学校管理与服务,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组织领导,分级责任到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各单位的具体任务和分工,统一协调、分级负责、密切配合,压实责任,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把握关键环节,做到精准施策。把握好门口出入、学生管理、教学活动、物资储备等关键环节,按照上级部门、地方政府和卫生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科学分析研判,精准施策,促进学校大局稳定、运转有序。

(三)坚持以人为本,构筑群防群控。把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作为疫情防控的首要任务,实施学校领导、党政干部、二级学院领导、辅导员四级包联防控机制,同时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工作机制,构筑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四)勇于担当作为,快速处置反应。全校各级干部、教师要发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作风,做到值班值守,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学校有可能发生的疫情,快速反应,迅速处置。

(五)加强宣传教育,正确引导舆情。注重加强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中央和省市采取的决策部署的学习宣传,对疫情防控科学知识,疫情防控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师生树立正确观念。

三、组织领导

 长:党委书记、校长

常务副组长:主管副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

 员:各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后勤处,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处长兼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按照上级要求,科学统一指挥全校师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制定防控预案,开展培训宣传和物资储备;督导各单位、学校联防联控和信息收集报告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监测和报告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建立考勤监测制度,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人事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2.做好信息的收集。与所属地医院建立联系,收集学校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后勤处)

(二)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逐级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保障信息畅通。(各单位)

2.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程序。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各单位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各单位)

五、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次分类,结合学校的特点,在必要时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

以下分级标准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的标准界定。

(一)传染病

1.一般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

1)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校园内的疫情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

2)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单位)

3)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可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对集体活动要进行控制。(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

4)传染病流行时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并加强除“四害”工作。(后勤处、各二级学院)

5)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保卫处)

2.重大突发事件

市、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二级应急响应。除对接触者实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级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宣传统战部、各二级学院)

2)对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人事处、学生处、各单位)

3)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后勤处)

4)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保卫处)

5)学校根据情况,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党政办公室)

3.所在学校或地区发现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一级应急响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实行封闭校园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保卫处)

2)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原因。(人事处、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3)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暂停一切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师生外出学习、参观等。(党政办公室、学生处、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4)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厕所等场所每天进行消毒,尤其是教室,每批学生每次上过课后要马上安排人员消毒,通风换气。(后勤处)

5)学校要每天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党政办公室)

6)要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进行相应疫情的处置。(后勤处)

4.校内疫情

校内若出现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在属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以下工作:

1)根据出现传染病的种类和病人的活动范围,相应调整教学方式。出现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性非典型肺炎、鼠疫及肺炭疽的疑似病例,可对该班级调整教学方式,暂时避免集中上课;出现一例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或两例及以上疑似病例,学校在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对该班级和相关班级实行停课;如出现两例及以上上述的临床诊断病例及校内续发病例,可视情况扩大停课范围。若需全校停课,学校须报市政府批准。(后勤处、教务处、学生处、党政办公室)

2)采取停课措施的班级,应合理调整教学计划、课程安排和教学形式,做到教师辅导不停,学生自学不停。(教务处、各二级学院)

3)尊重和满足师生的知情权,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

1.迅速报告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后勤处、党政办公室)

2.及时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后勤处、党政办公室)

3.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单位配合)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党政办公室、各单位、纪委)

六、定期演习

学校组织各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突发公共事件演习,加强职工学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