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已满十八从此处点击进入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3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省优秀专家是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由省委组织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的优秀人才,是省委、省政府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省级荣誉称号。省优秀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选拔1批,每5年为一管理届期。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3〕5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限推荐1名。“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可不占推荐名额,单独推荐;所有推荐人选只能依托一个地方或单位进行推荐,不得多头重复推荐。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推荐对象:全省各行业各领域中,为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不含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5年管理届期内的第十批、第十一批省优秀专家)。

(二)推荐条件: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力。需全职在豫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60周岁。可重点推荐以下人选:

1. 在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 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 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

6.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7. 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8. 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9. 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

10.中原学者;

11.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4.长期在县(市)基层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专家人才;

1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三、推荐程序

(一)材料报送

请申报人于11月1日11:00前将以下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hngmzzb@163.com),纸质申报材料送至龙湖校区行政楼328办公室室。

申报材料包括:

1.按装订材料清单要求提供附件材料(见附件1)

2.《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正反打印到1张A4纸上,每人1份);

3.《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及其附件等(见附件3,申报书附件要形成目录,附件里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书所填不一致的,或未对申报书所填内容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按虚假信息处理;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1份);

4.第十二批优秀专家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简表(附件4,只提供电子版即可)

3. (二)评审推荐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建议名单,上报学校党委会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拟推荐人选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上级部门。

四、有关要求

申报人应确保推荐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人选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全过程,对推荐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会杰 联系电话:0371-60988261

联系邮箱:hngmzzb@163.com

附件:

1. 装订材料清单.doc

2. 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推荐表.doc

3. 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doc

4. 第十二批省优秀专家申报人员基本信息简表.xlsx




已满十八从此处点击进入

2023年10月31日

© 2013 版权所有 已满十八从此处点击进入-已满十八从此处点击进入带好纸巾 edu备案号豫ICP备17037532号   

豫公网安备 410184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