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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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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类)鉴定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6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3678 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鉴定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项目鉴定时间安排

202310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项目鉴定评审形式

专家会议评审。

、项目鉴定工作程序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项目鉴定具体范围

1.2021 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高等职业教育类)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教育厅职成教处。

2.2019 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项目鉴定结项原则

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

、项目鉴定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工科项目和新农科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课程、教学名师、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专业点、职业教育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等),有认定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项目鉴定材料报送

1.各项目报送《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主要成果佐证材料》各一式3份(wordPDF电子版各1份)。20231010日前报教务处王东老师。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和佐证材料各自装订成册,佐证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

3.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

4.不能按时结项项目、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需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并在学校组织鉴定前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