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满十八从此处点击进入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粮食局2018年

发布日期:2018-08-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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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河南省粮食局2018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文豫粮〔2018125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推荐评选河南省粮食局2018年优秀教师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聘用。优秀教师在本专任教师中评选;优秀教育工作者在专任教师以外其他人员(包含辅导员)中评选;重点评选表彰在一线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在本校工作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88月31日)。

(二)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模范履行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形象,在师生员工中享有较高威望,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

2.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专业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显著。

3.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4.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方面成绩显著。

重点考虑拟推荐人选近二年在以上方面的实绩。

三、推荐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坚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连续两年被所在学校评为优秀班主任或优秀辅导员,连续两年被所在学校评为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的,可优先考虑。

(二)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评选推荐对象要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严格考核,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各单位在推荐对象时,要根据以上条件和要求,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进行推荐上报。名额分配为学院七系一部推荐4名(优秀教师3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行政单位推荐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要认真考察评选对象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情况,对于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要严格落实评选条件,严肃执行评选纪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四、报送材料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照条件,严格把关。推荐人选确定后,一是要形成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各系部推荐参会人员组成情况、资格审查、评选工作程序评审结果等)二是各单位按照名额分配情况填写《推荐河南省粮食局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名单》(附件1),打印后盖章上交人力资源处

各单推荐的优秀教师应填写河南省粮食局优秀教师申报表(附件2和推荐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应填写河南省粮食局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推荐表(附件3上报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到邮箱。请各单位83017:00前将推荐人选各类材料上报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及电话:胡彬彬 13903860566

电子邮箱:916710039@qq.com

附件1:推荐河南省粮食局2018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名单

附件2河南省粮食局优秀教师申报表

附件3:河南省粮食局先进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20188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