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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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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贯彻落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
二、制定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部署全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协助各系部开展学生就业、创业课程,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工作,督促指导各系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四、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建立稳定的就业基地,尽可能为毕业生提供数量充足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拓宽就业信息搜集渠道,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及时向全院学生公布就业信息。
五、与各系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建立工作、规范学院内毕业生推荐制度。
六、组织好学院就业双选会、专场招聘会。
七、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建立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库。
八、指导各系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服务,汇总社会反馈意见,为招生及教学改革提供信息。
九、接待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来访,宣传和介绍我院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我院毕业生就业政策。
十、负责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审核、办理,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报到手续的改签。
十一、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毕业生就业信息,按时撰写毕业生年度就业质量报告,定期向全院公布各系、各专业就业率。
十二、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汇总、上报毕业生生源。
十三、负责“专升本”、“对口升学”工作。
十四、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
十五、组织、研究并指导实施全院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度改革。
十六、完成学院下达的就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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